1.2000年1月,經浙江林學院(以下簡稱學校)申請,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浙江林學院天目學院(以下簡稱學院),當年9月列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三批次招生。
2.2002年7月,學校調整學院管理體制,保留學院牌子,由學校教務處負責學院對外聯系等日常工作,學生根據專業劃歸到學校各相關學院(系)管理。
3.2004年,學校和浙江吳越教育發展有限公司合作舉辦學院,12月報教育部重新確認。
4.2005年7月,學校重新組建學院領導班子,同時設立辦公室、教務部、學工部三個職能部門,從2004級學生開始由學院自行管理。
5.2006年3月,學校出臺了《浙江林學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天目學院獨立辦學的若干指導意見》,明確了學院獨立辦學的重大問題,將學校衣錦校區作為學院的獨立校園。
6.2007年3月,學院取得獨立法人資格和浙江省教育廳頒發的辦學許可證。
7.2007年7月,成立生物環境系、工程技術系、園林藝術系、經濟管理系、人文系、公共基礎課教學部、實驗教學中心等“五系一部一中心”七個教學單位。
8.2008年2月,教育部頒布《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》(第26號令);5月,學校向浙江省教育廳上報《浙江林學院天目學院五年過渡期規劃》,學院開始規范設置工作。
9.從2008屆學生開始,獨立發放畢業文憑。
10.2009年12月,學校向浙江省教育廳上報《浙江林學院關于上報天目學院規范設置方案的報告》,根據省里的指導意見,學院立足臨安現址選擇剝離規范形式。
11.2010年6月,學院更名為“浙江農林大學天目學院”。
12.2011年8月,學校與諸暨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、與諸暨市教育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合作舉辦學院;9月,浙江省教育廳、發改委、財政廳共同批復,同意學院遷建規范設置的請示,學院于2013年整體遷址諸暨辦學。
13.2012年3月31日,學院新建工程奠基儀式在諸暨市暨陽街道侶東新村舉行,學院新校區建設拉開序幕。
14.2012年4月,浙江省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學院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單位。
15.2012年12月,學院印發《浙江農林大學天目學院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(2011—2020年)》,開始建設“省內一流、國內知名的創業型獨立學院”,培養應用型創業人才。
16.2013年8月底,學院完成從浙江省臨安市整體遷址到諸暨市辦學工作,9月7日在諸暨新校區正式開學。
17.2014年5月28日,學院更名為“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”。